日前,经广东省委批准,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湛江市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陈伟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陈伟杰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金;工作失职失责,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;靠地吃地、与民争利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或者利用本人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在土地使用权审核、“三旧”改造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陈伟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陈伟杰开除党籍处分;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湛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陈伟杰简历
陈伟杰,男,汉族,1965年12月出生,广东湛江人,在职研究生学历,1989年7月参加工作,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历任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湛江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,湛江市政协党组成员。
原标题:广东省湛江市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陈伟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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