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全国两会上,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,以改革带动基础制度夯实、关键制度创新和融资功能发挥,着力强化对民营经济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支持等话题,成为来自资本市场领域代表委员的热议话题。2月17日,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,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进程中又一重要里程碑。在这重要历史节点,如何让创新能力强、成长性好的优质民营企业、科创企业上市渠道更加畅通,显得更为重要。
为民营经济注入活水
我国民营企业已经构成重要的上市公司阵营,A股5000余家上市公司中,民营企业有3200余家,总市值约37万亿元;民企上市募资共计2.2万亿元,占上市募资总额的近一半。注册制下上市的约1000家公司中,民营企业占80%多。以深市为例,截至2023年2月28日,深市民营上市公司中有416家市值超过100亿元,市值超1000亿元的有20家。“东方财富自2010年上市以来,受益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不断提升,实现了跨越式发展。”东方财富董事长其实表示。
制度安排体现平等。无论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还是具体机制安排,对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保持一视同仁、平等对待。以发行上市为例,在执行好市场准入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等政策的前提下,不因所有制差异而在发行条件、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上有所区别。
融资供需力求适配。目前,多层次资本市场涵盖股权债权、现货期货、公募私募、场内场外等市场,股权市场中主板、创业板、科创板、北交所错位发展,各板块又设置多套上市条件,为民营企业多元融资需求提供了多条对接路径。“近年来,资本市场持续完善再融资制度,丰富融资工具,让优秀企业吸纳资金保证企业的持续经营活动,同时激活资本市场活力。”江丰电子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姚力军表示,江丰电子上市以来通过发行可转债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、实施股权激励计划,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。
保证竞争公平有序。近年来,加强对拟上市公司股东穿透式核查,打击违法违规“造富”行为,落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法规政策,为民营企业融资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,打造了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环境。以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为目标,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,深化新三板改革,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。截至2022年末,北交所共有上市公司162家,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7家。全国共有21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专精特新专板。2022年中小企业在交易所债券市场累计发行债券1022只,融资金额约7600亿元。
主动融入国家战略
资本市场是连接科技、资本和产业的主要纽带。我国的资本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促进创新资本形成、强化激励约束、提高信息披露水平、公开高效配置资源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。近年来,我国资本市场主动融入科技强国建设,更好落实创新驱动发展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国家战略,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条件更完备、基础更牢固。
形成了面向创新的板块特色。注册制改革起步于科创板,支持科技创新是改革的初衷之一。经过四年建设,科创板坚守服务“硬科技”的初心,在重点支持的六大科创行业领域实现全覆盖,“卡脖子”技术攻关领域形成企业矩阵,支持产业链自主可控的作用持续展现。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以来,服务“三创四新”的板块特色不断彰显,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近九成,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占比近六成。北交所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集聚效应也逐步显现,战略性新兴产业、先进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占比超八成。
初步形成了科技导向的制度安排。一方面,通过关键制度改革增强包容性。比如,为红筹架构、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上市开通路径,更好地适应高科技企业多样化的股权设计需求。部分板块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,支持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形成一定收入的企业上市,契合科技企业前期投入大、收入和盈利需要爬坡跃升的现实特点。另一方面,通过市场化约束形成倒逼机制。比如,实行市场化的发行定价机制,进一步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估值能力,使定价充分体现科技含金量。强化对科技创新能力的信息披露要求,借助市场力量促进企业加大科研投入。
形成服务科技的监管理念。近年来,证监会为拟在科创板等板块上市的企业设定了科技水平评价指标,监管中贯彻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,加强综合研判、杜绝“唯指标论”。以简明易懂为导向完善信息披露制度,细化分行业信息披露要求,强化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一级巡视员罗卫表示,下一步,证监会将继续围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断强化执法工作,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,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,督促中介机构发挥“看门人”作用。从处罚工作角度看,要重点做好持续强化欺诈发行、财务造假等重点领域执法,持续完善立体追责体系、推动形成监管合力,加强制度供给、完善相关领域规则三方面工作,更好保障注册制改革平稳推进。
深交所总经理沙雁建议,出台背信罪司法解释,强化对资金占用刑事追责,从制度源头解决资金占用“入罪难”。长期以来,由于违法违规成本偏低等原因,大股东通过资金占用等“掏空”上市公司的情形屡禁不止,不但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,更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,已成为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沉疴顽疾。2006年我国刑法中已设立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(简称“背信罪”)。但背信罪的适用存在“落地难、争议大、适用少”的“冷罪名”困境。沙雁建议,出台背信罪司法解释,厘清背信罪的适用争议,建议明确将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监高等关联方的各种直接或者间接资金占用行为纳入背信罪规制;明确“重大损失”认定标准,同时将“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,拒不归还”的情形也认定为属于“重大损失”,从制度源头解决资金占用“入罪难”问题。
聚力科创关键领域
近年来,资本市场将资源更多引导到科技创新关键领域,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监管生态、市场生态正在逐步形成。
高质量上市公司群体涌现。A股上市公司结构优化、质量提升,一批打破国外垄断、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成功上市,带动形成了展现我国科技实力和潜力的上市公司群体。目前5000余家上市公司中,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超过一半,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占全国企业的一半以上。试点注册制以来,新上市的科技创新企业占比超过七成,2022年科创板、创业板均有十余家处于“卡脖子”技术攻关领域的企业上市。
创新资本加速形成。2022年面对复杂的外部因素,A股IPO家数和融资额均居全球首位。通过保持新股发行节奏、明确市场预期,科技型私募创投基金的退出渠道更加通畅,激发了“投早、投小、投科技”的信心和活力。截至去年三季度末,私募股权基金在投高新技术企业项目5万多个,在投本金2.5万亿元。通过引入中长期资金,让更多发展潜力大、成长性强的科技企业获得更稳定的股权融资,以创业板为例,长线资金持股比例较注册制改革前提升了30%。随着不同类型科技企业上市,资本市场博弈形成合理价格,为全社会科技资产提供更科学的定价参照。
不过,创新资本发展的掣肘仍存。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表示,因为科创基金整体风险高、总体投资回报率低,导致各类资金对科创基金出资意愿较为薄弱,配置比重较低。此外,还存在长期稳定资金来源较少、退出渠道有待拓宽、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乏力、专业人才支撑不足等问题。针对这些痛点、难点问题,贾文勤建议,通过大力发展科创基金,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。比如,要明确科创基金认定标准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引领作用、推动商业银行为科技创新提供长期资金支持、推动“长线”资金增加对科创基金的配置比重、拓宽科创基金退出渠道、优化科创基金税收优惠政策、扩大中国科创基金有限合伙人(LP)队伍、形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专业人才集聚高地等,以大力发展科创基金等。
资本市场助力提高产业链的整体韧性和稳定性,强链补链效果明显。近年来,新能源、光伏、生物医药等产业链的上市公司取得了亮眼的业绩增长。以科创板为例,在集成电路行业已形成了近90家上市公司组成的产业集群,涵盖芯片设计、制造、封测三大生产环节,并不断向上游延伸;生物医药领域已汇聚了超百家企业,成为美国、中国香港之外全球主要上市地和集聚地,2022年以来新上市10多家上中游企业和创新药企业,进一步加固补齐了产业链。
优质科技成果实现转化。资本市场已经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。A股上市公司发明专利总数合计百余万件,相比2012年底增长3倍多。科创板上市公司中,超过四分之一与各类高校、科研院所建立合作研发机制,推动一批诞生于实验室、具备“硬科技”成色的关键核心技术应用于产业。一批体现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企业上市,有利于将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,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,对前沿、基础领域科研也有“反哺”作用。据统计,2021年以来90%的科创板公司、70%的主板和创业板公司在上市前实施了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。证监会市场二部一级巡视员刘云峰建议,应进一步促进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税收政策落地,优化《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》中的备案条件,出台统一的操作指引等。(记者 祝惠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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